工作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shù)÷全年月平均計薪日×150%×加班天數(shù)。用人單位由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經(jīng)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人單位不得違法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zé)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yīng)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guān)鍵詞: 加班工資 加班費計算基數(shù) 全日制就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