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買了“月卡”卻被連續扣費
盧女士告訴記者,自己5月購買酷喵SVIP時,廣告頁面上寫了這是一個月的會員,并沒有在顯著位置提示連續包月的活動,“我當時想著一個月花10元,看完月底停掉挺合適的,就下單了。”盧女士說,此后三個月間她并沒有收到任何續費提醒,直到8月31日查詢消費記錄時發現已經被連續扣費3個月,共計30元。盧女士找到客服反映情況,客服告知她購買的10元一月的會員實際上是參與了一個活動——首3月10元/月,第4個月起30元/月。前6個月內退出需按35元/月退回已享優惠差價,第7個月起按30元/月自動續費,可隨時免費退出。
當盧女士要求對方退回20元以及取消自動續費服務時,對方表示盧女士需按活動違約的情形支付75元違約金。對此,盧女士感到很氣憤,“購買一個月會員時,對方沒有告知我參與了此活動,最起碼沒有明顯地標示出來,之后連續自動續費也沒有發短信或打電話告知我,要不是我及時查賬單,可能還發現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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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女士說:“我有其他平臺的會員,很多扣費是在支付寶免密支付里查詢的,我為了防止被連續扣費,還多次查看蘋果手機Apple賬戶里的訂閱和免密支付,都沒發現續訂和扣款。后面我才了解到,這筆扣款是經由芝麻go直接從我花唄里扣的。這扣款形式也太隱蔽了,不留心根本查不到。”
盧女士為了尋求解決辦法,去社交平臺搜索有沒有人遇到過類似情況,發現不少帖子,“不少用戶都說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扣了好幾個月的錢,還需交違約金,與客服溝通,對方表示無法退款,有的用戶甚至表示被扣了三年多,總共損失1200元。”
多次溝通后終退款,此類案例不是個例
盧女士看到有消費者在與客服溝通時,搬出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該文件中對包括自動續費在內的服務作出了具體的要求,例如,需在續費日期前5日,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在服務期間內,應當為消費者提供顯著、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者變更的選項。盧女士將此條款發送給客服,最終收到了退款。
雖然事情已經解決,但盧女士認為平臺此舉很不合理。
紫牛新聞記者咨詢優酷平臺人工客服,客服核實后表示該賬單已經協商退款,24小時內到賬。記者追問為何在蘋果手機Apple賬戶中查詢不到訂閱情況,對方回復:如果是蘋果支付,才顯示在Apple賬戶的訂閱里,如果是其它方式,則不顯示。被問及為何連續扣款前未做提醒,對方表示有短信或者站內信方式進行通知。客服還強調說購買頁面上有文字寫明了活動內容和續費提示。
記者調查發現,此類被“悄咪咪”連續扣費的情況不是個例,很多需要收費的軟件,都會設置一個連續包月扣費的功能。南京的華先生在網站上訂閱了一個大容量傳輸軟件,“當時訂閱了一個月,上面沒有任何提示會續訂,一個月后,我發現銀行卡自動扣了一筆款,顯示是相應網站扣的,我去網頁上找了半天,才找到了取消續訂的按鈕,這個設置很隱蔽。”湖北的方先生告訴記者,他有一天看電視時挑選了一部影片進行回看,“頁面上沒有顯示需要會員收費,我就把電影看完了,此后在完全沒有提示的情況下,手機被連續扣了三個月的話費,查詢賬單時對方表示是我打開了點播功能,因此需要收費。后面我向服務供應商投訴才收到了退款。”
與此同時,還有不少消費者吐槽很多軟件的自動續費功能關閉過程十分復雜,堪比“套娃”或“連環扣”。鹽城的王女士說:“不同軟件的退訂按鈕還不一樣,有的是在Apple賬戶里直接取消,有的是在支付軟件里,有的則是在APP自己的頁面里,還有的需要打電話取消,實在是很麻煩。”
律師說法:
國家已出臺專項規范 期待更高行業準入限制
浙江鐵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永輝律師認為,當前網絡服務“自動續費”亂象已構成對消費者權益的系統性侵害。根據2024年7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條及《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平臺采取自動續費服務需滿足“雙重顯著提示”義務:1. 事前提示: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需以彈窗、加粗字體等顯著方式告知自動續費條款;2. 事中提醒:在續費前5日,通過短信、郵件等多渠道顯著提醒,并由消費者自主確認。實務中,平臺通過默認勾選、灰色小字、站內信等隱蔽方式誘導續費,或僅在應用內推送通知,均未履行法定提示義務,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侵犯。若平臺未提供便捷退訂入口(如需跳轉多級頁面或使用特定設備操作),則進一步違反“顯著、簡便取消”的強制性規定。
平臺違反上述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據《條例》第五十條,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最高3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可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2025年國家廣電總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已出臺專項規范,要求平臺將“自動續費投訴”入口置于一級菜單,并探索“反悔期”制度。未來,平臺若未落實顯著提示、便捷退訂等義務,將面臨更高額罰款及行業準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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