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 逐步減輕參保人員門診費用負擔
新華網杭州4月6日電(記者岳德亮)為更好解決職工基本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決定加快醫療保障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實現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指出,增強門診共濟保障功能,普通門診統籌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合理確定職工醫保門診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和基金支付比例,基層醫療機構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從60%起步,待遇支付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完善全省慢特病門診保障,部分慢特病按照住院待遇規定予以保障,建立全省統一的門診特殊病管理辦法,分批推出全省納入保障范圍的特殊病種。
同時,拓展個人賬戶使用功能,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統稱直系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可以用于支付直系親屬參加本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個人繳費。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指出,健全與門診共濟保障相適應的付費機制,推進總額預算下基層醫療服務門診按人頭付費,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與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相結合的醫保支付機制,激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和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